佛山环保公安联手 打击污染犯罪“新常态”
日期:2015-11-25 21:57
录,并将水质检测结果上报广东省环保厅进行认可。
在所有证据收集完全后,2014年9月28日,佛山市、区环保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对企业采取行动。当时,两名企业人员横在工厂门口,双手拦住执法人员,以负责人不在为由,试图阻止执法工作。公安干警当场将其带走协助调查。随后,环保警察当场将企业负责人陈某元抓获,之后对厂区实施停水停电,并拆除了企业主要生产设备。
今年5月,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对陈某元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陈某元犯污染环境罪,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新机制突出一个快字,缩短办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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