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执法须谨慎 监察垂直管理应解决好三大问题
日期:2015-11-27 16:46
。如果这项职能由环保局承担,由于受理后没有执法队伍能够及时前往查处,没办法及时给老百姓一个交待。因此,在市、县(市、区)环境监察机构垂直管理后,无论这项职能由谁担负,都要有一个好的制度设计,以免出现百姓心声的信息阻隔与工作上的推诿扯皮。
  
  此外,根据查处分开的原则,目前在行政处罚的流程上,是环境监察机构进行现场执法查,同级环保机关的法规处(科)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核确定处。在现行体制下,这一流程是不存在问题的。但在市、县(市、区)环境监察机构垂直管理后,其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罚建议由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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