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垂直管理需啃下三块“硬骨头”
日期:2015-11-30 10:43
分环境保护事权,既维护好地方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又能保证环境监察执法的独立性。
二、市、县监察执法机构与同级环保部门的工作衔接问题
市、县(市、区)环保监察执法机构与同级环保部门之间日常工作如何衔接?
当前,市、县(市、区)环境监察支队、大队作为同级环保部门的一部分,是在市、县环保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监察执法围绕局中心工作进行,与环保局机关绝大多数处(科)的业务工作深度交织融合。
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后,市、县(市、区)环境监察支队、大队与同级环保部门的关系便由一家人变成了友邻单位。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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