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优化环境执法 摇号抽取确定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
日期:2015-12-21 20:46
日前,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从2016年起,在全省市、县(区)级环保部门大力推广污染源监管随机抽查制度。
广东省环保厅介绍,明年起,全省市、县环保部门要将行政区域内所有污染源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重点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重点排污单位抽查比例,市级环保部门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县级环保部门抽查比例则为25%。对一般排污单位最低抽查比例,市级环保部门至少按照一个在
1/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9 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