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3 12:47
12月21日,福建省清流县检察院对该县环境保护局不依法履行职责,向清流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清流县检察院在办理刘文胜涉嫌污染环境罪不起诉一案中,发现清流县环境保护局在2014年7月31日现场制止刘文胜非法焚烧电子垃圾并当场查扣未焚烧电子垃圾28580千克后,未对扣押的电子废料及焚烧现场进行无害化处置,也未对刘文胜作出行政处罚。2015年7月9日,清流县检察院向清流县环境保护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扣押的电子废料和焚烧电子垃圾残留物进行无害化处置,防止二次污染。2015年7月22日,清流县环境保护局回函称,将对电子垃圾等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