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5-12-29 21:12
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擅自发生重大变动、不落实三同时及违法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等违法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同时公开对违法建设单位下达的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法律责任追究以及建设单位限期整改落实情况相关信息。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公开建设项目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
(十五)公开环评资质管理信息。环境保护部向社会全面公开环评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查情况、批准结果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设立环评资质信息专栏,将所有环评机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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