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1-04 17:37
法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增强基层环境执法力量,大力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
2015年,宁夏、河北、青海、黑龙江、内蒙古、云南、贵州、重庆、湖南、新疆、吉林、福建、甘肃、江西、广东、山东和辽宁等17个省(区、市)的环保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联合探索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保障。
2015年,江苏、湖南、广西、重庆等省份积极推进乡镇环境监管机构建设;内蒙古、河南等省份在公车改革中保留了环境监察执法用车。2015年8月,北京市通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