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1-06 11:43
应该承担无过错责任,即无论你有没有过错,污染者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许前飞认为,这条原则应当坚持,环境权利的价值要比任何一家企业的经济利益要高得多。
其实,同样是1.6亿余元的判决,二审法院与一审法院的判决书中的内容却有很大变化。
根据二审法院判决,判决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如常隆等公司能够通过技术改造对副产酸进行循环利用,明显降低环境风险,且一年内没有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其已支付的技术改造费用可以凭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环境守法情况证明、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和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技术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