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世鑫化工有限公司异地倾倒废水污染环境案解析
日期:2016-01-06 21:49
经济损失近185万元(不含鉴定费用35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5月~8月,常州世鑫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期间,为节约成本,公司营销部部长李某将含有苯、甲苯、二甲苯的化工废水以每吨250元~300元的价格交给无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河南人孙某。孙某以每吨170元的价格交给滁州市滁泉汽车运输公司的刘某。刘某安排黄某、李某等12名驾驶员到常州世鑫化工有限公司运输化工废水10车,共333.93 吨,运至滁州倾倒,造成环境污染。
2015年2月4日,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等15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化工废水等危险废物异地倾倒,造成重大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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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