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1-06 21:49
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损失超过184万元,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
在共同犯罪中,依据各被告人所在共同犯罪中的事实与情节予以处罚。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单位常州世鑫化工有限公司罚金50万元;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以环境污染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等11人10个月~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3万元不等罚金。
二、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主要违法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