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新环保法严查违法行为
日期:2016-01-18 20:53
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多执法手段,巴彦淖尔市环保局充分运用新法,严格环境执法,以环境保护倒逼经济结构调整、倒逼发展方式转变。
  为推进新《环境保护法》的顺利实施,巴彦淖尔市通过法律法规讲座、专题培训等方式,全面加强新《环境保护法》的培训学习,打牢执法基础,加强对辖区的环境执法监管,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为强化现场执法成效,巴彦淖尔市在环境监察执法中实行三不三直制度,即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察、直接曝光,保持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同时,
1/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8 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