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1-27 20:36
延期或政府不足额支付,其次是特许经营合同条款有待完善和政府公共部门的管理问题等。
这些问题,在PPP热潮下的具体项目中逐一暴露。
青海西宁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是中国水务领域著名企业鹏鹞集团在2010年与西宁市排水公司签订委托运营协议的PPP合作项目。2008年,鹏鹞集团还曾以1.8亿元高价中标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权。
合作初期,鹏鹞集团与西宁市政府相处还算愉快,双方费用结算与配合也算到位。
但2015年,双方彻底闹僵。自当年3月份以来,鹏鹞集团陆续收到13份总计高达2500多万元的巨额罚款。理由是,其处理的污水涉嫌超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