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2-01 18:10
容之一。这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新北区政府通过配套+奖补的形式,激发了镇村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从2014年开始,新北区政府按照多做多补、达标奖补原则,在中央和省级每个行政村补助50万元的基础上,区级财政每年单独列出预算,专门用于村庄污水收集管网和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其中管网按照工程量补助,设施全额补助。
2015年4月,《新北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整治达标提升村,增加奖补资金补助,标准为3000元/户。
据悉,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