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2-14 22:42
陕西省政府近日发布《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明确规定了陕西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的职责。这一规定的出台,将有效解决环境监管执法中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建立起问责制度,形成各级政府主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监管新机制。
记者14日从陕西省环保厅了解到,这一规定按照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相结合,以及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体系及问责制度。
《规定》明确,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