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2-16 21:54
为贪图化工企业所贴补的运输费,在不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处置能力的情况下,利用私接暗管的方式将4000余吨盐酸排往当地内河,造成了当地环境的严重污染。近日,经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单位江苏省海门市汇泉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及被告人韩军、顾卫兵、张九福均因污染环境罪被该区法院判处刑罚。其中,被告单位海门市汇泉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30万元、被告人韩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顾卫兵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张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