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2-19 12:42
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
垂直管理主要是指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市(地)县的监测监察机构,承担其人员和工作经费,市(地)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改革之后,县级环保局将不再单设,而是作为市(地)级环保局的派出机构。
环境污染监管一直存在难题。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地方环保部门接受上级环保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双重领导,尽管地方环保部门在业务上听命于上级环保部门,但在预算和人事上受当地政府的控制。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环保监管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