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2-19 12:45
第一个问题就是:谁来起诉?
在当时的情况下,检察院和环保局似乎都不合适。而根据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一番酝酿,2014年2月25日,泰州市环保联合会经批准正式成立,泰州市环保局副局长童宁兼任秘书长和法人代表。
关于泰州市环保联合会在此案中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是一审被告代理人从泰州中院一审到江苏高院二审、再到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听证时,都一直抓住不放、反复激烈辩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