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长能否不再被“紧急处理”
日期:2016-02-23 16:12
治的损害、对情感的伤害、对事业的危害。
如果依法履职尽责了,仍然被形势需要而追责,于法不公,实质是对法治的一种损害。不合理、不公正的追责,更是对当事人的情感伤害,甚至是对环保事业的危害。现阶段环保工作本身矛盾交织、艰苦难为,有调查分析全国环保干部普遍升职难,如果仅仅升不了职也就罢了,问题是遇事就被紧急处理,不知道哪天就会遇到事,这种危机感时刻存在,使得很多在职环保局长难有安全感,人心思走。优秀的干部不愿来,来了的结局不容易好。这对环保事业来说,其实是最大的损害。
2016,如果我们的环保部门、环保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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