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未来2到3年建成一批环保领域创新平台
日期:2016-02-22 21:55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环保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16]378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发改高技〔2015〕1303号),着力提高环保领域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环保产业快速发展,我委决定组织实施环保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构建环保领域创新网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总体思路
为满足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和环保产业升级发展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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