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不仅要“牙尖”还要“齿利”
日期:2016-02-24 21:15
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曾表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公益诉讼的案例并没有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大量涌现,对诉讼案件,地方法院不立案、地方政府不执法现象较为普遍,新环保法实际上只能在环境保护领域起到指导、补充的作用,法律权威性不够。
在执法方面,环保部门在机构地位和执法力量结构方面都呈现倒金字塔型,这导致市、县、乡级的执法力量薄弱,使新环保法在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虚化、缺位的问题。
公益参与、人人参与环境保护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怎么保障公众参与?首先要让公众有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公众参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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