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2-25 20:49
境违法行为的予以限批,督促地方政府和企业依法履行环保责任,集中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责任追究的通知》,对情节严重的环评违法行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全面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建立环保部门上下联动监管机制,将环评资质管理与项目环评审查有机结合,对环评机构和人员实施双重追责。此外,《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正已经纳入立法计划,修正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大幅度提高对未批先建环评违法行为处罚额度,彻底解决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