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2-25 21:08
应以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明确区域(流域)及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上限,作为调控区域内产业规模和开发强度的依据。
《意见》指出,要根据规划区域周边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和目标,按照最不利条件分析并预留一定的安全余量,提出区域(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上限的建议,作为区域(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及相关行业污染控制要求,结合现状环境污染特征和突出环境问题,确定纳入排放总量管控的主要污染物;综合考虑污染排放量、排放强度、特征污染物以及规划主导产业等,确定区域内纳入总量管控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