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3-01 21:56
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问责。
美兰区作为属地管理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在推动河长责任制落实上与相关领导和部门沟通协调不到位,导致河长没有根据区双创工作挂点领导的调整而调整;区环卫局对周边环境卫生巡控不力;海甸街道作为属地管理部门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对此,区水务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沈静、区环卫局局长刘娜、海甸街道办事处主任张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杨柳芳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均给予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问责。
美兰区水务局三防办办事员蔡克雄、区环保局科员张建国、区检察院控告申诉科负责人李景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