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居民污水处理费年底前涨价最低0.95元/吨
日期:2016-03-02 20:17
近日,记者从德州市物价局获悉,今年,德州将调整并落实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自2016年1月1日期按新调整的标准执行,2016年年底前,县城及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费要调整至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今年,德州将正式启动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2016年底前,设区的市污水处理费原则上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吨、非居民不低于1.40元/吨;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吨、非居民不低于1.20元/吨。
此外,德州今年将完善居民生活用水和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今后凡调整居民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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