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3-02 20:30
天津首部水污染防治地方法规《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数据显示,天津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160立方米,约为中国人均占有量的十五分之一,是严重缺水城市。2015年10月,中国环保部通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年度考核结果,天津为差。
面对日益严重的污染问题,2016年1月29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不仅加大了违法成本,还强调京津冀联防联动。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规范水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实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