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3-02 20:34
财政部3月2日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联合住建部、水利部决定启动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各省份可推荐1个城市参与全国竞争,但第一批试点城市所在省份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列,且本批试点向工作基础较好的城市适当倾斜。
进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范围的共16城市(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
成为首批试点的城市将连续3年得到中央财政给予专项资金补助,直辖市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