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3-03 22:30
记者3月1日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重大环境污染案日前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维持原一审判决。其中,涉案的三家企业非法倾倒农药废液2.6万余吨,触犯污染环境罪,被法院判处罚金7840万元。10名涉事被告人因触犯污染环境罪、非国家人员受贿罪获刑,共处以850余万元罚金。
位于杭州建德市的建德化工二厂是一家生产草甘膦农药的龙头企业。据介绍,在生产草甘膦农药过程中,会产生大量草甘膦母液,草甘膦母液通过氧化、浓缩则会转化成危险废液磷酸盐混合液。
据起诉书指控,2012年5月,因磷酸盐混合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