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3-03 22:30
胀库,建德化工二厂生产受影响。为使尽快处置并大幅节省处置费用,该厂厂长胡某等人商量后决定,由徐某所负责的建德宏安货运公司,以远低于正规处置价360元/吨的价格,将该厂生产的磷酸盐混合液运输至位于余杭的荣圣化工公司,并由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该公司非法处置,并支付其220元/吨处置费。
接单后,荣圣公司负责人戴某等人分多次将7100余吨磷酸盐混合液直接排放至附近河内,致使河水水质受到严重污染。案发后,公安机关还在荣圣化工公司查获尚未排放的混合液2600余吨。经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评估,该次危险废液违法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