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3-09 22:00
,诉讼法学界、环境法学界内部以及学界与实务界之间都存在一定的分歧。
吕忠梅表示:目前的司法实践、现行的法律规定和现有的法学理论对于环境案件的特殊性把握不够。她解释说,环境侵权在原因行为上既有环境污染,又有生态破坏;在损害后果上既有私益的人身和财产的损失,又有公益的生态环境损害。因此,对于其救济方式和救济目标,须同时把握。
案件靠人审理,队伍建设对审判工作而言十分重要。 全国人大代表、中共阜宁县委书记顾云岭说。
环保法庭专门化审判组织为何不专?研究各地环保法庭人员配备可以清晰地发现,环保法庭的人员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