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司法专门化如何顺势而为?
日期:2016-03-09 22:00
进行规范。
在机制上,要完善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对全国范围内环境司法专门化工作的指导。吕忠梅提出,一是要加紧制定《环境案件审理规则》,对于环境案件的管辖、立案的审查、诉前司法令与先予执行、阅卷、合议庭组成、证据的调取和保全、庭前调解和综合调处、证据类型、证据交换、质证、庭前准备、庭审程序、延期开庭、多次开庭、开庭后合议、裁判原则、责任方式的顺序、替代责任、诉讼费用的范围、审限、既判力、执行监督等内容进行集中和系统的规定,统一全国环境案件的审理规则。还要在现有的《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17/3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7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