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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气两类指标首次纳入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究竟为哪般
日期:
2016-03-16 21:02
的方式落实城市政府职责,引导社会监督,督促地方政府履责。
以三个十条的出台和实施为基础,完善环境质量目标考核问责机制,改革完善环境治理基础制度,转变环境保护部门角色,从督企转向督政,对环境质量未达到约束性要求的,应有系统的罚则,并与生态补偿资金、实施财政奖惩等挂钩,建立调动地方改善环境质量积极性、主动性的政策机制。
作者系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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