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抽查监测应做到双随机
日期:2016-03-18 12:45
随机对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是唯一选择。一方面,可依托省级环境监察机构的双随机开展,实现一套抽查方案、两支队伍联动,互相配合、高效工作;另一方面,监测站(中心)自己建库,将污染源按风险大小和守法情况等分类,自行生成双随机抽查名单,并结合企业自测不规范、在线监测运行不正常、存在超标或污染投诉等情况,补充完善抽查对象,必要时可提高抽查频次和抽查力度。
市、县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抽查与省级类似,但其抽查比例更高。由于任务较重,监察、监测部门联动有时难以协调,开展独立监测的情况较多。这就要求监测人员要注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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