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整治37处黑臭水体
日期:2016-03-23 13:32
坚持正面宣传和负面曝光相结合,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每季度公布红牌黄牌企业名单。同时,向社会公开重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排污状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动员全社会力量,构建全民参与格局,努力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
  长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已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管理。
4/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06 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