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3-24 21:35
3月22日至23日,徐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5起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被告则是沛县法院审结的5起偷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原告共向这5起案件的被告人提出恢复原状或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共计28万余元。
原告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称,2014年7月至2015年4月期间被告卜某果、卜某全、卜某传在丰县某村从事酸洗、电镀加工,将生产的含酸废水直接排放到院外集水坑中,造成当地环境严重污染。
2014年8月至2015年2月期间被告陈某在其家中非法从事酸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