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4-06 21:21
作为史上最严厉的环保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5号,以下简称《解释》)自2013年6月19日起施行以来,受到了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对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产生了重大影响。
本文基于2013年7月至2015年12月间人民法院审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情况,对《解释》的实施特点进行总结分析,并对下一步环境污染刑事司法提出完善建议。
《解释》实施效果怎样?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环保部门以《解释》的公布施行为契机,继续保持对环境污染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