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3家企业倾倒废酸 环境修复费赔偿1451.7万元
日期:2016-04-06 21:39
今年年初,泰州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终于尘埃落定,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6家排污企业需赔偿1.6亿余元用于环境修复。3月31日,泰州又有3家化工企业因倾倒废酸污染环境,遭公益组织起诉,索赔金额共计达1451.7万元。
3月31日下午,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下称自然之友)起诉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中丹化工)、泰州市沃爱特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沃爱特化工)、泰兴市橡胶化工厂(下称泰兴橡胶化工厂)倾倒废酸污染环境案,在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自然之友代理律师表示,中丹化工、沃爱特化工、泰兴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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