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再添法治利器 环境税征收在路上
日期:2016-04-12 12:59
再征收排污费。
在排污费改征环境税的改革中,业内对税率问题尤为关注。需要指出的是,征求意见稿规定的税额标准与现行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基本一致。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环保税征收对象很难用价值核算,而是用体积、面积、重量核算,因此是一种定额税,一般规定固定的税额。
各方尚存利益博弈
作为绿化税收体系的典型代表税种,在大多数国家而言,环境税无疑是一个新兴事物。而在我国政府大力推行环境税并即将进入实施阶段的情况下,政府、企业、家庭及其他利益相关群体不同的立场及目标,给环境税的税率、税基确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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