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及成员国对外资并购的审查制度
日期:2016-04-13 21:57
受OFT 的指令,对跨国并购进行调查,并实施竞
争测试,来决定并购案的成败,这个委员会是由各界专家组成的独立决策机构。依据英国《1975 年工业法》规定,英国的重要制造业企业的控制权转让给非英国居民,从而与英国的利益相抵触时,英国政府有权禁止该转让。其中英国的利益是指与公共政策、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健康有关的利益。另外,英国《1973 年公平贸易法》规定,政府授权公平交易局总局长审查所有并购交易当事人提交的并购申请,初审过后,向负责贸易和工业的大臣提出处理意见,由国务大臣决定其合法性。如果被交易的企业的资金超过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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