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水源镉污染事发1周 官方尚未查出排污企业
日期:2016-04-13 22:01
门相关人员是否被问责?来水后污染源是否彻底解决?以后还会发生此类事件吗?
  随后,上游新闻记者就水体污染后为何不公布涉事企业名字的问题试图采访新余市环保局,但新余市环保局拒绝了采访。
  律师:相关部门不公开涉事企业信息 或构成行政不作为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针对新余这次水源镉污染,相
6/11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28 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