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4-13 22:18
共识、最具地方特色原则,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最终确定把水环境保护作为立法突破口。
2015年7月上旬,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主导成立《条例》起草工作组,法工委牵头,召集中山市法制、环保、水务等部门,要求一定要熟悉业务的人员参与。被召集的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只需做一件事:写清各自在水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职责,一星期后交稿。
随后,法工委针对各部门所列内容进行筛选:上位法已有规定内容,不再纳入直接砍掉;上位法有涉及但不够具体的,根据中山实际进一步细化;不同部门提出内容有交叉的,直接合并
从2015年8月中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