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新余镉超标事件 初步认定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日期:2016-04-15 20:27
发动群众举报,均未发现镉污染源。
4月6日晚,经过国家、省环保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日夜地毯式排查,发现袁河上游段原宜春中安实业有限公司排污口正在向袁河下游排污。
4月7日,经江西省环保厅检测,该厂排污口水中镉浓度超过排放标准。该企业法人代表随后被控制,污染源被切断。
肇事企业位于宜春市袁州区彬江镇彬江村与新余市分宜县分宜镇角元村交界处,厂区占地约6亩,法人代表为曾平华,于2014年8月在宜春注册,原注册经营项目为农业项目开发和有机肥生产、销售。2015年3月被宜春市袁州区彬江镇人民政府关停。
经查,2016年3月6日至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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