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澄清地下水水质方面的四大误区
日期:2016-04-18 12:18
更新循环积极的地区,除分散式点源工业污染外,大面积的污染是农业源的三氮。如果地下水污染源真正切断治理好的,经过继续的开发利用,地下水逐步更新替代后,水质是有望在几年尺度的时间实现好转的。没有开发利用的平原区发生持久性难降解化学物质的污染当然几百年甚至几前年都难以恢复。
四是关于对地下水污染主体责任的错误认识。我国地下水监督、监控及法治体系不健全,污染者得不到严惩,这是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根源。在政府层面,有工作缺位、对地下水保护和污染源治理重视不足等问题。但是,地下水的污染者其实是每个社会个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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