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10月底前各地完成“海绵城市”规划草案的八项规定
日期:2016-04-18 12:24
然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还应根据城市降雨、土壤、地形地貌等因素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综合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方面的现状问题和建设需求,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因地制宜地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规划范围原则上应与城市规划区一致,同时兼顾雨水汇水区和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的完整性。
住建部还规定: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八项内容
1、是综合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条件
分析城市区位、自然地理、经济社会现状和降雨、土壤、地下水、下垫面、排水系统、城市开发前的水文状况等基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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