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10月底前各地完成“海绵城市”规划草案的八项规定
日期:2016-04-18 12:24
参考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确定的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指标。
编制或修改城市道路、绿地、水系统、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应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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