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问责要“问”对人 要用好公益诉讼这把“剑”
日期:2016-04-19 22:13
行为造成的生态侵害如何认定和追究责任,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环保团体提起公益诉讼有什么不同,等等。怎么破解?建议通过个案推进,把问题理清楚,能解决的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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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如何提起公益诉讼
根据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的规定,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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