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4-22 20:58
工作:
一是完善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体系。要明确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细化到市、县,并层层明确任务措施和责任单位。要健全管理制度,按月对国控断面水质状况、《水十条》实施进展进行调度,督促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要强化考核问责,将《水十条》落实情况等作为督政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地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中央财政安排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对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是突出抓好两头。一要保护好水,加强良好水体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