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排企业被判承担环境修复费百万余元
日期:2016-04-27 21:10
开出罚单后,此次又遭法院巨额判罚。
◎案情起因
造纸企业连续3年偷排废水,两次被罚15万元
位于徐州市铜山区的鸿顺公司是一家造纸企业,生产原料主要是废旧纸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水应该经过处理达标后排入苏北堤河。
2013年4月27日,徐州市铜山区环境保护局在现场检查时发现,鸿顺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企业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某砖厂废坑及周围沟渠,环保部门立即向鸿顺公司发出环境监察建议书。
2014年4月5日~6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鸿顺公司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约600吨排入苏北堤河,随即对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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