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排企业被判承担环境修复费百万余元
日期:2016-04-27 21:10
,并勒令其整改。
然而,这家公司并未汲取教训。2015年2月,鸿顺公司经理王某某临时设置直径20厘米的铁质排放管,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厂南侧排入苏北堤河,共计2000余吨,污染了周边环境。
徐州市铜山区环境监测站于2015年2月25日对外排废水进行采样监测,数据显示,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为1180mg/L、氨氮28.2mg/L、总磷1.60mg/L,比照《纸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分别超标12.1倍、2.5倍、1倍。
2015年3月12日,徐州市铜山区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鸿顺公司处以人民币10万元的罚款,鸿顺公司经理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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