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发布
日期:2016-04-27 21:32
湖一级保护区内且尾水排放对太湖水质造成影响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实施地表水IV~V类排放标准试点,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
在太湖一级保护区内,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评估和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建立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实施建设、统一组织运营、统一政府监管四统一的建制镇污水处理工作模式,加快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整合进程。有条件的地区可在污水处理厂末端增加人工湿地,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效果。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加快推进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全省的基础信息体系、考核评估体系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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