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发布
日期:2016-04-27 21:32
农委等参与)
(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按照系统治理、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统筹建设原则,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实现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综合提升、径流污染有效削减、雨水资源高效利用,构建健康的城市水生态系统。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既有建成区要结合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易淹易涝片区整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逐步实施。组织开展海绵城市省级试点示范工作,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区、海绵型公园和绿地、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小城镇、村庄等示范建设。(省住房城乡
21/13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5 04:15